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事局
关于二〇〇八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2008年 第1号)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报名,责任由本人自负。
在资阳市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且连续任职时间满3周年以上。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不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在资阳市范围内招考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原则上报考本县(市、区)职位。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月26日—1972年4月26日期间出生)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年龄在25-40周岁(1983年4月27日—1967年4月26日期间出生)之间,本人或本人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委员会)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全市考录名额共计241名。其中资阳市市级机关10名(资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资阳市人事局、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规划和建设局、资阳市卫生局、资阳市城市管理局各1名,资阳市审计局、资阳市环境保护局各2名);雁江区区级机关13名(含司法助理员5名),乡镇机关40名;简阳市市级机关14名(含司法助理员10名),乡镇机关60名;安岳县县级机关9名(含司法助理员8名),乡镇机关45名;乐至县司法助理员5名,乡镇机关45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报名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上传相片的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的相片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市级机关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市、区)、乡镇机关由县(市、区)人事局负责。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26日,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事考试网站。对个别考生无法在网上完成报名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和县(市、区)人事局可协助帮其在网上报名。报名及相片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3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上传相片审查。相片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8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报名确认
考生须于2008年4月20日—4月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上传标准身份证照片(规格为16—30KB)、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4月30日,考生上传的照片经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查合格的人员,应下载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期间到报名点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5月1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乡镇、街道行政管理及农村、社区工作所需要的基础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08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举行,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1日—7月6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7月9日在该网站公布。
(二)加分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5月15日前(或在报名期间)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在参加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于7月15日在资阳人才网、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08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手续于2008年7月12日—17日到报考职位所在地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统一于2008年7月18日18:00前结束。
面试时间为2008年7月19日-20日。面试具体事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报考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乡镇机关的按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市、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的公务员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该职位录取名额与进入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事局负责,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表现和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本人受到过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在其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受到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资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 ,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为期10天的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三)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乡镇或街道机关工作。如原所在村(社区)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原职务;任职期满后,如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后,可继续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候选人参选。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乡镇或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以上。
八、纪律与监督
附件: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832)6111190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32)6111232
市人事局监督电话:(0832)6110996
政策咨询电话:报考党群机关职位的(0832)6111225
村干部报考的(0832)6111227;
报考其它职位的(0832)6110983
报名咨询电话:(0832)6110985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